为增强学校传染病预防与控制意识,提高师生防病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员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按照省市传染病整体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传染病防控会议制度。
一、学校传染病防控会议主要讨论研究和决定学校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和上报等重要问题,部署学校在日常教育管理中有关传染病预防的工作任务,以及传染病在校园内发生后的控制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师生健康。
二、学校传染病防控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突发传染病事件时,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收集第一手资料,传染病领导小组可临时组织召开传染病防控工作会议,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救治、报告及防控作出准确的判断和预警。遇有其他传染病相关重要情况或急需处理的重大问题时,防控会议可随时召开。
三、与会人员主要是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以及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必要时,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情况可扩大会议,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成员要按时参加例会,并支持学校传染病预防工作责任部门对会议精神进行贯彻、落实。如因殊情况未能参加会议,须及时向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请假,过后需及时学习会议精神。
四、学校传染病防控会议由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的议题应根据当前社会形势和校园防控形势确定,会议成员个人认为需要集体讨论的议题,会前应提前向领导小组组长提议。
五、当传染病突发后,学校传染病防控会议要根据社会形势和校园防控形势及时调整工作,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传达到教职工和学生。
六、当传染病突发后,校内所有大型会议暂停,确需召开集体会议的,当由主办单位向安全保卫组提出申请,经学校传染病防控小组同意后开展,同时做好会议室通风、消毒、清洁工作。
七、学校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例会精神,及时督导学校传染病防控管理工作,并听取一线工作人员意见,及时协调汇报。
八、学校疾病预防管理部门建立例会记录本,详实记录例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