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培养选树新时代毕业生先进典型,引导广大毕业生为建设教育强国矢志奋斗,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评选2024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中国语言文学院现就评选优秀应届毕业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
二、评选范围
学院2024年全日制普通应届毕业生(三年制21级)
三、评选比例
根据《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评选2024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下发的具体名额分配《2024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名额分配表》(附件3),我院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3名,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18名。
我院21级三个班,名额平均分至各班。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爱国情怀深厚。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理想信念坚定,脚踏实地。
2.学习成绩优异,自觉遵纪守法。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无不合格课程记录,省级优秀毕业生综合测评成绩必须在班级前30%,校级在前50%。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无违法违纪行为。
3.道德品质突出,素质能力过硬。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热心公益和志愿服 务活动,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优选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1.专业技能突出,在校期间获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实践、创新能力强,在学术、科研、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创意大赛、职业规划大赛等方面 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
2.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积极参加国家和我省基层就业项目;自愿赴西部、边远地区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乡村振兴就业。自主创业或参与创业且成绩显著,以创业带动就业。已落实去向毕业生优先推荐。
3.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文明学生”“最美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等两次以上(含两次)荣誉。
(三)直接推荐
在社会突发公共事件中,冲锋在抢险、救灾、救人一线,见义勇为、主动担当,获得过县级以上政府部门荣誉表彰,可直接推荐,不受 2%名额限制。
五、评选程序
1.本人申请。学生个人向班级组织提出申请,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对照评选条件确定班级推荐的人选对象。
2.各班级根据学生在校期间综合表现情况,按照分配名额提出候选人名单。
3.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员,将确定推荐人员的名单及相关信息填入《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附件1一式两份,A4纸正反打印)和《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附件2),并对审批表进行审核,做到内容真实、字体格式统一,各项不得空缺。
六、有关要求
1.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涉及到学生的切身利益,接到通知后一定要高度重视、及时行动、精心组织,确保这项工作按要求完成。
2.评选优秀毕业生的条件、程序和相关要求要宣传到每一位学生,整个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请于4月16日下午5点之前将附件1(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以班级为单位以压缩包的方式报送至学工办蔡培老师。
附件1: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附件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