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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音乐教育专业加试考生须知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9日 00:00  审核人:

一、考生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户口本、学生证(报名时须填写学籍号)及复印件各一份、二寸近期彩色照片两张。

二、考生在报名处先审验报名资格,填写《准考证》和《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等有关内容,参加编组,每组10 人;由引导员在进场应试前点名叫号,请各位考生听从引导员的安排,不要离队,以免耽误考试。

三、考生在点名时凭《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好自己的乐器、曲谱、服装、舞曲磁带。

四、考生在考场内均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四处走动,不得干扰他人考试和评委工作,否则按违犯考纪处理。

五、考生在一个考场内考完所有科目。先进行综合面试,然后考主考科目,声乐、舞蹈、器乐三个科目可任选一科作为主考;最后考节奏模仿。

六、器乐考试除钢琴、手风琴、古筝由考点准备外,其他乐器由考生自备,舞蹈要自备舞曲磁带。

七、声乐考试允许用音乐伴奏带,如需钢琴伴奏,请提前告知引导员由评委教师伴奏;选考舞蹈,可自带舞曲磁带或光盘;器乐考试,允许演奏几种乐器。

八、报名及考试时间,4月7日8:30—16:30。

郑州幼师招就办

201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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