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实验室和参加实验人员的安全,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实验室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对易燃、易爆、高温、高压的实验,要根据实验室情况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及防火、防爆、防盗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每天进行实验室的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2.实验室设立安全检查登记簿并有专人负责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作好记录。做好防火、防爆、防盗等安全工作。下班前注意关好门窗、检查水电,确保安全。 3. 实验室内用电设备及线路设施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用电规程,电线和电器设备应保持干燥,防止漏电和短路。不许乱接、乱拉电线,墙上电源未经允许,不得拆装、改线。 4.实验室必须配备符合本室条件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应随时处于良好状态以方便使用。并定期检查,确保有效,严禁将消防器材移作别用。 5.保持实验室摆设整齐,走道畅通,严禁占用走廊通道堆放杂物。发生意外事故时不要慌乱,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漫延,并立即上报,对重大事故要保护现场。 6.剧毒药品领用前要提出申请,并详细写明用途和数量,进行有毒气体实验时应做好通风操作。 7.实验室的钥匙应由专人管理,不得私自配备或转借他人。 8.每日下班时,实验室工作人员都必须查看水电、门窗等,切断电源,清扫易燃的纸屑等杂物,消灭隐患。 9. 节假日前,按学校要求对所属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落实值班人员,保证各项安全。 10. 进入实验室的人员要遵守本管理办法。对安全工作做得好的,应予以表扬和鼓励;对违反安全或玩忽职守造成事故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处分、赔偿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