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办体卫艺〔2014〕534号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学校体育活动
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厅属各学校:
2014年10月21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豫政[2014]82号,以下简称《预案》)。依据《预案》精神,现对我省学校体育课、早操、课间操等户外体育活动在重污染天气下应采取的措施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
根据《预案》,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4个等级,预警颜色分别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
(1)Ⅳ级预警(蓝色):当预测未来将出现持续3天以内重度污染,AQI日均值大于200的天气时。
(2)Ⅲ级预警(黄色):当预测未来将出现持续3天及以上重度污染,AQI日均值大于200的天气时。
(3)Ⅱ级预警(橙色):当预测未来将出现持续3天及以上严重污染,AQI日均值大于300的天气时。
(4)Ⅰ级预警(红色):当预测未来将出现持续1天及以上极重污染,AQI日均值达到或大于500的天气时。
二、预警信息发布
根据《预案》要求,当达到省级预警条件时,省环保厅要与省气象局进行影响环境空气质量要素分析研判,拟制预警信息专报,向指挥部报告。经指挥部批准后,指挥部办公室通过省环保厅和省气象局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向社会公众和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发布预警信息。发布预警信息时,要将未来重污染天气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预警等级、主要污染物浓度范围及平均值、AQI范围平均值予以说明。AQI达不到相应级别时,要根据预警分级对预警级别进行相应调整或及时解除预警。预警的调整、解除和预警信息发布的主体及程序相同。
三、应急响应与措施
Ⅳ级、Ⅲ级响应措施:事发地教育部门负责督导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减少体育课、早操、课间操等体育活动和户外活动。事发地高等学校亦应减少体育课、早操、课间操等体育活动和户外活动。
Ⅱ级响应措施:事发地教育部门负责督导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停止体育课、早操、课间操等体育活动和户外活动。事发地高等学校亦应停止体育课、早操、课间操等体育活动和户外活动。
Ⅰ级响应措施:事发地教育部门负责督导所有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停课
四、有关要求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要根据省政府《预案》要求,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建立本地重污染天气体育活动等户外活动应急预案,有效防范意外伤害事故,确保师生安全。
2014年11月25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12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