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课教师的考核,健全退出机制,对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不能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的,或理论素养、教学水平达不到标准的教师,不得继续担任思政课教师。具体而言,思政课教师凡出现以下事项,按要求退出思政课教师队伍。
(一)政治立场不坚定,理想信念模糊,师德师风缺失,道德作风败坏;
(二)课堂讲授无纪律、无规矩,违背主流意识形态,散播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诋毁党、国家和社会主义制度等言论;
(三)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四)出现严重教学事故,影响教学秩序,受到党纪国法惩治和学校纪律处分的;
(五)违反学术道德规范,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的;
(六)其他违反师德师风规范、严重影响学校声誉和教师形象的行为。
(七)违反学校和马院规定的思政教师岗位职责相关制度和劳动纪律等。
(八)经马克思主义学院综合考核,不适合担任思政课教师者。
(九)以上未列出的其他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