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一)全面主持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教育教学督导、教学评估、教学质量监测、专业认证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决定。

(三)负责组织、协调学校迎接上级部门对学校的各种类型教学评估及专业认证工作。

(四)负责建立教学质量校内评估机制,并组织实施校内专业评估等专项评估工作。

(五)负责组织校内教学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完善和优化教学质量评价程序。

(六)负责组织校内教学督导工作。

(七)负责学校教学质量年度报告撰写指导、审核及上报工作。

(八)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学督导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全校教育教学进行教学督导,促进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

(二)拟订学校教学督导工作规划,对各教学院和相关管理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教育教学工作的政策和决定的情况进行督导;

(三)督查学校各行政、教辅等单位落实教学中心地位的教学条件保障与服务工作情况;

(四)组织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员开展日常教学的督导工作,对学校教学组织、运行、质量、管理等方面出现的普遍性或个别突出的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向教务处或有关学院及时反馈有关信息,提供深化教学改革和提高教学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五)督查各教学院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情况,组织教学督导员对被听课教师教学质量、教风教态、师德师风情况予以评价;

(六)根据学校教学工作需要对教学院部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七)定期向学校领导和有关职能管理部门提供教学督导情况、各教学院教师授课质量、教风师德情况和学生学风考风情况通报;

(八)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教学评估科工作职责


(一)学习、宣传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教学评估及专业认证工作的方针政策、标准等文件;

(二)负责制定学校各类教学评估工作及专业认证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协助组织实施;

(三)负责研究制定教学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标准、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及专业认证工作实施方案,并协助组织实施;

(四)根据各类教学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标准、各专业指标体系及认证标准,指导各专业研究制定支撑材料目录,安排任务分工;

(五)负责协调教学评估申报材料、专业认证申报材料的印制、报送工作;

(六)负责制定学校迎接专业认证专家组现场考查认证工作方案;

(七)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质量监科工作职责


(一)学习贯彻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有关教学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定;

(二)负责学校教学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及体系运行情况督查工作;

(三)负责每年度课程评价与质量监控调研报告的撰写工作;

(四)负责每年度教学质量报告的撰写及报送工作;

(五)组织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汇总检查信息,反馈检查结果;

(六)负责职称晋升教师的教学考核、教学业绩情况的鉴定工作;

(七)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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