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各处室、各学院:
2024年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现将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稳主体责任
各基层党组织,各处室、各学院要把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带头抵制迷信活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形成以上率下、令行禁止的良好态势。
二、守牢廉洁底线,抓好“九个严禁”
清明节期间,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规党纪,杜绝各种违纪违规行为:
(一)严禁违反生态保护、森林防火等规定开展祭扫活动;
(二)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借用主管部门人员或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私人祭扫、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
(三)严禁在私人祭扫、走亲访友期间接受主管部门人员或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住宿及赠送的礼品礼金等;
(四)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扫扫墓的党员干部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
(五)严禁借祭扫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或组织各类酒局、饭局;
(六)严禁在祭扫活动中铺张浪费;
(七)严禁以祭扫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八)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九)严禁清明假期期间值班人员擅离职守、脱岗、空岗、漏岗或值班电话不畅通等行为。
三、聚焦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学校纪委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对照“九个严禁”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关键人员,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综合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零容忍”态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为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清廉过节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监督邮箱:zzyzjiwei@126.com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