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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实施方案
2020-01-06 16:01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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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华全国


总工会贯彻国务院〈中国妇女发展纲要


(2011—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总工办发〔2012〕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全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中华全国总工会贯彻国务院〈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2012年11月12日

 

 

 

中华全国总工会贯彻国务院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

 

实施方案

 

  女职工是中国妇女的骨干力量,是中国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做好女职工工作、促进女职工全面发展,对实现妇女解放、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为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贯彻国务院《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更好地履行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责,组织动员广大女职工在参与经济社会发展中建功立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优化女职工发展环境,提高女职工社会地位,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推动女职工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实现体面劳动。

  (二)基本原则。

  1.全面发展原则。从女职工发展的基本需求出发,着力推动解决关系女职工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努力实现女职工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2.平等发展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积极推进构建文明先进的性别文化,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促进女职工平等享有各项合法权利。

  3.协调发展原则。统筹协调,进一步保障包括女农民工、女劳务派遣工在内的广大女职工在收入水平、生活质量、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4.女职工参与原则。依法保障女职工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权利,尊重女职工的主力军地位,引导和支持广大女职工在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实现自身进步与发展。

  二、总目标

  推动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法律体系和公共政策,促进女职工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使男女平等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社会和婚姻家庭等领域进一步得到实现。保障女职工获得平等就业和分享经济资源的权利,促进就业机会均等和男女同工同酬;保障女职工获得平等享有接受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持续提高女职工科学文化技术素质;保障女职工平等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提高女职工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保障女职工平等享有社会保障,普遍提高女职工的社会福利水平;保障女职工在从事劳动和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优化女职工的健康环境,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重视和加强女职工工作,促进女职工工作不断发展。

  三、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女职工与健康。

  主要目标:

  维护女职工的健康权利,进一步提高女职工的身心健康水平;全面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引导女职工树立科学文明的健康意识;提高女职工心理素质、身体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

  策略措施:

  1.加大女职工常见病防治力度。积极督促相关方面加大资金投入,定期组织女职工进行妇科体检,扩大宫颈癌、乳腺癌检查覆盖范围。

  2.提高女职工健康服务水平。对工会干部加强相关知识培训,提高其开展女职工健康服务工作的能力;针对女职工生理和心理特点,做好心理抚慰工作;开展心理健康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咨询和服务。

  3.开展女职工保健知识和常见妇科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利用工会各类活动场所和整合社会资源,组织开展女职工健康知识讲座等各类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健康保健相关知识;针对重点人群加强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宣传教育,努力控制女职工艾滋病感染率。

  4.引导和鼓励女职工参加经常性体育锻炼。充分利用俱乐部、工人文化宫和公共广场等工会及社会文体活动场所,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文体活动,增强女职工的身体素质。

  (二)女职工与教育。

  主要目标:

  保障女职工与男职工平等享有受教育权,提高女职工在接受职业学校教育、职业培训、技能劳动者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比例,为女职工发展创造条件、搭建平台。

  策略措施:

  1.推动国家建立完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和激励等政策。防止和纠正性别歧视,维护和保障女职工受教育及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2.加强女职工思想道德教育。在女职工中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道德和“四自”精神教育,引导女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婚恋观。

  3.满足女职工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大力实施职工素质教育工程,充分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为女职工接受职业教育提供更多的机会和资源;组织女职工参加各类教育培训,扩大女职工接受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的覆盖面。

  4.为女职工提升文化技术技能素质搭建平台。深入实施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工程,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竞赛活动,激发女职工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不断提高女职工的职业竞争能力。

  5.培养选树女职工先进典型。推动完善女职工先进典型的培养、选树、表彰、管理等机制,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的浓厚氛围。

  (三)女职工与经济。

  主要目标:

  保障女职工平等享有劳动权利,推动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保障女职工职业安全卫生,进一步提高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范围相关规定的企业比重,降低女职工职业病发病率。

  策略措施:

  1.保障女职工劳动权益。加大立法参与力度,推动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健全与完善,确保女职工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有效服务;围绕女职工就业、劳动安全及职业病防治等开展调查研究,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2.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推动有关部门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将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作为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安全监督的重要内容;督促相关方面严格执行《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职业病防治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

  3.保障女职工职业安全卫生。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对用人单位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增强执法意识,自觉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范围的劳动,减少女职工职业病的发生;加大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女职工健康的保护力度。

  4.提高女职工自我维权能力。对女职工加强法律法规、安全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及培训,提高女职工特别是灵活就业女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组织开展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等主题活动,提高女职工依法自我维权的能力。

  5.推动消除就业中的性别歧视。推动相关方面依法查处用人单位和职业中介机构的性别歧视行为;推动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逐步实现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取得相同劳绩的劳动者获得同等劳动报酬,全面落实男女同工同酬。

  (四)女职工参与决策和管理。

  主要目标:

  维护女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及企事业管理的权利;积极推动有关方面逐步提高工会系统女性在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大、政协常委中的比例;推动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中女代表比例与女职工比例同步提高;推动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策略措施:

  1.制定和完善工会系统干部协管相关规定。在各级工会相关决策中注重体现社会性别平等理念,提高各级工会领导班子中女性成员比例;提高工会系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女性比例,在制定涉及女职工权益的重大决策时,充分发挥其代表作用,提高工会组织参与决策和管理的影响力。

  2.贯彻落实女职工参与决策和管理的相关法规政策。贯彻中央有关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各项民主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在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以及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中发挥女职工民主参与的有效形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代表比例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3.加大宣传引导和教育培训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相关法规政策,引导社会充分尊重女职工、客观评价女职工、给予女职工相应的社会地位;将社会性别平等内容纳入各级工会的培训课程和计划,为女职工参与决策和管理创造良好环境,提高女职工参与决策和管理的能力水平。

  4.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力度。贯彻落实相关法规政策中关于女干部培养选拔和配备的要求,加强对工会女干部的培训,将工会女干部的教育培训纳入工会院校干部培训计划,坚决防止和纠正性别歧视,推动后备干部队伍中女干部比例逐步提高。

  5.加强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将女职工组织建设纳入工会组织建设的总体规划,做到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与工会组织的筹备、产生、报批“三同时”,推动女职工组织在已建企业工会的全覆盖。

  (五)女职工与社会保障。

  主要目标:

   维护女职工平等享有各项社会保障的权利;推动有劳动关系的女职工全部参加工伤保险;女职工享有各项社会保障的覆盖面逐步扩大,参加生育保险的比例快速提高。

  策略措施:

  1.积极推动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建设。组织开展专项调研,向有关方面提出工会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完善并制定养老、医疗、生育等各类涉及女职工社会保障权益法律的配套法规和政策。

  2.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建立健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积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督促企事业单位贯彻落实女职工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女职工普遍享有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权利。

  3.加大培训力度。将女职工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工会院校干部培训课程,开展层层培训,增进工会干部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和把握,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能力水平。

  4.完善困难女职工帮扶制度。根据经济增长和物价水平适时调整帮扶救助标准,不断创新帮扶救助手段、拓展帮扶内容、提高帮扶救助覆盖面;积极倡导社会力量参与困难女职工帮扶救助。

  (六)女职工与环境。

  主要目标:

  进一步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动形成两性平等、和谐的家庭和社会环境,丰富女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满足她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策略措施:

  1.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工会干部、企业经营者、职工群众牢固树立性别平等理念,不断提高基本国策的社会影响力。

  2.大力宣传女职工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通过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以及文学艺术等形式,充分展示女职工参与和推动经济发展及社会进步的成就、价值和贡献,营造有利于女职工全面发展和进步的社会环境。

  3.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鼓励和引导女职工自觉做和谐家庭建设的推动者。

  4.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充分发挥工会宣传阵地的优势,组织女职工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寓教于乐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女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5.倡导女职工参与节能减排活动。践行低碳生活,减少环境污染对女职工的危害,保护女职工的身心健康。

  (七)女职工与法律。

  主要目标:

  积极参与涉及女职工权益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促进男女平等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依法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女职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加强监督检查,推动保障女职工权益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提高女职工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水平。

  策略措施:

  1.推动保障女职工权益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围绕女职工权益保障中的突出问题开展调研,推动有关方面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拓展工会组织参与立法的途径,推动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2.加大执法检查参与和监督检查力度。支持和配合各级人大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深入了解法律法规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积极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健全完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加强监督检查,对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违法行为,提请有关部门严肃处理,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3.深入开展普法教育。面向广大女职工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专项普法宣传活动,将涉及女职工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纳入工会干部和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内容,提高女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4.依法为女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推动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鼓励符合条件的女职工申请法律援助并为其提供便利;参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诉讼,积极为女职工提供公益性法律援助和服务。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总及各省级工会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全总各部门、各全国产业工会,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按照任务分工,结合各自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并负责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要认真贯彻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的实施方案,统筹安排、抓好落实,形成工会系统实施《纲要》规划体系。

  (二)积极推进落实。做好实施方案与工会工作总体规划的衔接,将工会系统承担的主要指标纳入工会工作总体规划,统一部署,同步实施。各级工会要拨出专项资金,确保落实实施方案的所需经费。要将实施方案纳入各级工会干部培训内容,不断增强其贯彻实施方案的自觉性。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各级工会女职工部负责具体工作、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女职工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实施方案落实工作。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纳入全总相关部门和各级工会组织的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有关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健全工作报告制度,全总各有关部门、各省级工会每年向全总报告情况。健全联系沟通制度,及时汇报、交流有关情况,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五、监测评估

  (一)对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年度监测和评估。全总成立监测评估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工会系统监测评估工作。各级工会组织要建立监测评估机制,认真完成年度监测评估工作任务。

  (二)明确监测评估责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相关部门要向同级工会和全总报送年度监测数据,按照全总监测评估领导小组要求,提交评估报告。

  (三)加强监测评估工作。不断创新监测评估方法,就工会系统重点监测指标开展深入调研和专题评估,及时通报评估结果。

  (四)建立健全工会系统女职工工作数据库。在工会年度统计中设立并逐步细化分性别统计指标,为做好全面监测评估工作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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