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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幼儿师范学校关于2008年特长生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27日 00:00  审核人:

凡准备报考郑州幼儿师范学校并具有音、舞、美特长的考生(郑州地区以外的考生具有音、舞、美特长的考生也可参加)请于3月30日下午3:00分——5:00分到我校参加特长生面试认定。参加器乐特长加试的考生须自带乐器(除钢琴)、参加美术特长加试的考生报名时须交作品一幅,由评委审核后方可参加特长加试经凡经专家认定为特长生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或根据有关文件精神降分录取。

郑州幼儿师范学校招生办

2008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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