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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7年度资助项目的通知
2026-04-15 09:53  


校内各单位:

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申报已发布,2027年度涉及到的项目有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美术创作资助项目、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与申报主体

二、申报时间与方式

1.申报时间:2026年4月15日至6月15日

2.申报方式:登录国家艺术基金网站,进入“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并上传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3.材料要求:全部申报材料均通过网络提交,不接受纸质材料。图片扫描上传,视频完整清晰。

三、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认真阅读附件中各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准确把握资助要求、资助范围、申请额度、申报条件等核心内容。

2.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类资助;已获立项但未按期结项的项目主体不得再次申报同一类型项目。

3.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党史、国史、军史重大事件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须提前取得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审读意见。

4.申报材料中所有财务数据、合作协议、推荐意见等须真实有效,一经立项将作为协议书附件具有同等约束力。

5.资助项目须在相关场所和材料显著位置标注“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及“国家艺术基金资助”标识。

四、校内工作安排

1.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动员,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或个人按时申报。

2.申报人/申报部门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3.建议尽早完成系统填报,避免临近截止日期网络拥堵。

4.以部门为单位于2026年6月8日17点前将本部门以下材料:

①《科研诚信管理审核表》加盖部门公章、部门负责人意见及签章的pdf版;

②《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6年度项目申报意向表》xlsx版、加盖部门公章的pdf版;

汇总后统一发送至科研处邮箱zzyzkyc1@zzpec.edu.cn,命名“部门+2026国家艺术基金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马津瑾

地点:象湖校区学术交流中心403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60613022

科研处

2026年4月15日

附件【附件1: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7年度项目申报意向表.xlsx已下载
附件【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7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pdf已下载
附件【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7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pdf已下载
附件【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7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报指南.pdf已下载
附件【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7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pdf已下载
附件【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7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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