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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
2025-11-06 10:08  

为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高等职业教育类)鉴定工作的通知》(教办职成函〔2025〕291号)(附件1)要求,我校决定组织开展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结项范围

2024年度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原则上全部参加鉴定结项,不符合结项条件或有特殊原因不能结项的,项目负责人须写出书面报告,由学校提出意见后报教育厅职成教处。

二、鉴定结项原则

各项目主持人要主动对标2026年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核心内容,通过结项鉴定,突出“问题导向-理念创新-解决方案-实践检验-显著成效-推广应用”实现预期目标。

三、鉴定结项条件

所有项目结项鉴定均应提交规范的研究报告和相关材料。具体条件严格按照附件1准备。

四、鉴定结项方法

1.本次项目鉴定工作,所有项目由学校聘请专家组织鉴定。

2.学校成立项目鉴定委员会,专家组成员共7人,其中校外专家5人。

3.项目鉴定采用专家会议评审方式,工作程序为:

(1)专家组主持鉴定工作。

(2)项目主持人介绍项目研究情况。

(3)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现场答疑等方式进行评议。

(4)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提出鉴定结项意见。鉴定意见应包括:提交的结项资料是否完整、齐全,研究目标和任务是否完成;研究成果的创新性贡献表现在哪些方面;实践应用对比分析优势所在,推广应用实际效果表现在哪些方面,推广应用前景如何;对成果水平的定性综合评议意见;对项目研究的进一步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

未完成研究目标和任务者,不予通过鉴定结项。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鉴定结项,是对项目研究和实践成果分析、总结和提高的重要措施,对促进成果的应用、交流和推广具有重要意义。各项目主持人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做好鉴定结项工作,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材料报送。各项目需提供《结项鉴定书》、项目研究报告、主要成果佐证材料、《结项鉴定汇总表》。

3.报送方式。各项目报送鉴定结项书、项目研究报告、主要成果佐证材料纸质版各一式七份于11月17日报送至教务处315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angli0823728@126.com

联系人:杨莉

联系电话:60613015。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高等职业教育类)鉴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教办职成〔2025〕291号.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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