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荆 晶,女,汉族,1982年1月出生,2003年1月入党,现为音乐学院党总支部纪检委员、副院长。同志能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时刻牢记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生活纪律,认真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与时俱进。担任教师第二支部宣传委员期间,工作尽职尽责;新冠肺炎疫情以来,积响应党组织号召,主动投身基层疫情防控志愿工作。该同志教学严谨,锐意进取,业务能力突出,教学效果显著,在学生评教中多次获评优秀。担任辅导员期间,与学生关系融洽,所带班级学风班风优秀,曾获得校级优秀班集体、河南省先进班集体等荣誉称号。由她指导的菁翎合唱团在2018年、2019年连续获得省级合唱比赛一等奖,2021年获得全国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一等奖。被评为师德十佳标兵、优秀教师、学校优秀共产党员,2016获得郑州市教育局优秀教师,2020年获得郑州幼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先进个人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