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三年制13级、五年制11级: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6〕17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申请人员范围
(一)应届师范毕业生:凡学籍在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2016年应届师范毕业生(含五年一贯制学生),均可以按照规定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申请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二)学历条件: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最低学历要求为本科;申请初级中学及以下级别教师资格的,最低学历要求为专科。
(三)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的普通话水平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四)身心条件: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体检医院体检合格。
(五)教育教学:在校期间学习教育学、心理学等师范类专业要求的课程,参加过教育实习环节,并成绩合格。
三、申请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阶段:4月5日至4月8日
各年级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应届师范毕业生学习相关政策文件,拟申请人员可以通过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人事处网页“教师资格”栏目等途径,明确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意义、申请教师资格程序及我校各项工作时间安排。师范毕业生符合认定条件的,自愿报名申请教师资格,并根据时间安排认真整理个人资料,如期办理相关手续。
(二)报名及准备材料阶段:
1、报名申请拟申请教师资格的应届师范毕业生4月10日前到所在年级报名,年级汇总后统一上报。
2、准备申请材料:5月9日至5月13日
各年级统一报送申请人员下列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2份(B4纸双面,本人填写);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1份(B5纸单面);
(3)《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原件1份(B5纸双面);
(4)身份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B5纸复印);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原件及1份复印件(B5纸复印);
(6)照片:除各类表格上贴的之外,另交1寸不干胶相片1张,背后用圆珠笔注明姓名、班级。
申请材料及整理要求请根据要求进行准备(《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由学生处统一发放)。
3、网上报名:4月11日至5月20日
拟申请教师资格的2016年应届师范毕业生务必在此期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8:30-17:3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请申请人员合理安排“网上申报”时间。),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报名。过期未进行网上报名的,将无法进行后续申请认定程序。(具体时间由上级认定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学生处会将提前告知各年级)
注意事项:
网上报名前请申请人提前准备好电子照片。(电子照片需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所贴照片一致,请大家妥善保管照片)
五、相关要求
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程序简便,高效快捷,不仅有利于强化毕业生的职业意识,而且有利于提高广大毕业生的“持证”就业。现在正值毕业生择业时期,各年级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制度,认真筹备、精心组织、克服困难,确保本年度面向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如期圆满完成。
六、其他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填写方式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发布,请各年级密切关注!
郑州幼专学生处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