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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优秀班集体评选办法
    来源:校园中心 作者: 编辑: 2016-09-22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观念和荣誉感,激励班级树立共同目标,形成优良的学风、班风,在我校形成 “人人争先进、班班创优秀”的良好局面,特制定本办法。

    一、 评选条件

    1.讲政治,讲团结。积极参加各种政治学习和党团活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思想健康、积极向上。听从安排,服从大局,团结和谐。

    2.班风正,学风浓。集体观念强,富有正义感,团结互助,互敬互爱,有正确的班级舆论氛围。学习目的明确,学习风气浓厚,上课及早晚自习纪律好,学习成绩优良。

    3.模范遵纪守法。积极学习法纪知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法纪意识强,无违法现象和重大违纪事件。

    4.组织管理规范。班主任工作认真到位,班级管理严格规范,组织机构健全,干部素质高,工作执行力强,民主意识浓厚,有完善的班级制度,学生德育考核认真、规范,德育考核成绩优良,百分竞赛成绩优秀。

    5.热爱劳动,讲究卫生。能积极认真完成学校安排的劳动任务,班级学生能够自觉保护环境,教室、清洁区、寝室内保持清洁、整齐、美观,无乱扔乱丢和脏乱差现象。

    6.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竞争意识,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学校举办的各种文体活动,成绩优良。

    7.讲文明,有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教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仪容仪表要求,讲普通话,写规范字,言行文明,班级形象良好。

    8.班级精神面貌好,有活力,创新意识强,勇于探索实践。

    二、评选办法

    优秀班集体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为主的方法评比。根据班级百分竞赛成绩、学风学纪评议和班级增减分情况进行量化考核,结合班级学习成绩、考勤等情况,评出候选班级,上报学校研究确定。

    三、评选比例

    以年级班级数的30%推荐候选班级,由年级长上报学生科审批。

    四、评选奖励办法

    1.每学期评选一次,下学期开学进行奖励。

    2.给优秀班集体颁发奖状,并发放奖金100元。一般情况下,班长可确定为优秀学生干部。

    3.优秀班集体在评选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时,各增加一个名额。

    4.对连续两学年或累计五个学期以上获得优秀班集体的班级,在党团课培训和组织发展时,适当增加名额或优先予以发展。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评选。

    1.班级出现政治问题或犯有原则性错误;

    2.班级出现严重安全事故或严重影响学校声誉事件;

    3.班级有违法行为;

    4.有其它应当予以取消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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