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礼堂是全校性会议、演出、报告等大型活动场所,兼具艺术类专业教学实验室功能。为合理利用礼堂资源,规范礼堂使用管理,服务教育教学,明确安全责任,结合我校实际,制定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礼堂使用管理办法。
第二条 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礼堂由后勤管理处负责管理、维护和设备使用,由保卫处负责对礼堂的安全使用进行督导检查,确保礼堂使用安全。任何单位使用礼堂必须服从管理,严格遵守礼堂各项管理制度。
第三条 礼堂使用按照“先申请先使用、局部服从整体”的安排原则,特殊情况应服从学校安排。任何单位使用礼堂,均在周五下午到后勤管理处办理下一周礼堂使用申请手续。
第四条礼堂使用整体遵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安全原则,使用单位负责人为活动举办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礼堂使用只适用我校200人以上的集体活动。
第六条礼堂内严禁从事任何违法、违纪活动。实际活动内容必须与申报内容相一致,一旦发现违反将随时终止使用,对造成严重影响的,由学校追究使用单位责任。
第七条严禁一切火源和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危险物品和宠物等进入礼堂。活动外租的设备和购买的舞台气氛渲染器等物品需经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礼堂内所有设备均为礼堂专用,各种设备均由相关负责人员操作使用,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和动用。
第九条 使用单位负责各种活动的布置、用后恢复、人员撤离等。对不服从管理的部门,若不履行整改的,管理部门可拒绝其使用。
第十条使用单位要爱护礼堂内各种设备和家具物品,如造成损坏的,由使用单位原价赔偿。
第十一条使用单位要确保参加活动人员文明活动,自觉维护礼堂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严禁随意粘帖、乱涂乱画。
第十二条 举办大型活动,礼堂所有安全通道在活动时须同时畅通开放,活动组织者配合保卫处应提前做好安全预案及应急疏散,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第十三条礼堂管理人员在活动结束后,要认真对礼堂设施设备和安全进行检查,填写好礼堂使用登记。
第十四条审批备案程序:使用单位下载填写《礼堂使用申请表》——持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到后勤管理处审批——后勤管理处把下周礼堂使用安排表交由保卫处备案。
第十五条 其他未尽事宜届时协商处理。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时起施行,由学校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