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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6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教师填报课程注意事项的通知

2016年09月28日 21:20  点击:[]

2016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

教师填报课程注意事项


 

1.请注意时间节点。 填报2015年8月31日至2016年9月1日期间所授课程。

2.请注意填报年级。只填报15级三专、14级三专、12级五专。

3.请注意所教班级的专业,依据专业填报课程。

(1)15级三专:1-19班学前教育,20-21班早期教育,22-23班英语教育,24-25班音乐教育,26-28班美术教育;

(2)14级三专:1-19班学前教育,20班早期教育,21-22班美术教育,23-24班英语教育,25-26班音乐教育;

(3)12级五专:1-8班学前教育,9-10班音乐教育。

4. 请注意课程名称后面的代码。

(1)课程名称后面的(1)、(2)、(3)、(4),分别代表学生第为1、2、3、4学期的课程,15级三专任课教师应选(1)、(2),14级三专任课教师应选(3)、(4)。

(2)课程名称后面的(7)、(8),代表2012级学生在校第7、第8学期课程,(7)、(8)仅供12级任课教师选填。

(3)课程名称后无序号,则代表本课程仅上一学期。

请教师根据自己实际代课班级,认真进行对应。如有疑问,请与本部信息员沟通。

 

 

上一条:转发省教育厅《关于报送<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下一条:于2016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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