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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
2018-10-23 15:3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差旅费管理,本着“节约、从紧、必需”的原则,根据《河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豫财行〔2016〕109号)、《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郑财行〔2016〕60号),结合我校实际,修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差旅费是指我校工作人员到郑州市区(不包括上街区和航空港区,下同)以外的国内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开展公务活动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三条 学校各部门要严格履行出差审批手续,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出差人员必须事前将出差事由、出差地点和出差时间向部门负责人和归口事项的主管校领导汇报,经批准后执行。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群团组织以及学校附属的二级单位的公职人员。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五条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出差人员因公到郑州市区以外的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汽车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 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交通

工具

级别

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轮船(不包括旅游船)

飞 机

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不包括按公里计价出租车)

正校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二等舱

经济舱(含高端经济舱)

凭据报销

其余人员

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

软席列车二等座

三等舱

经济舱(含高端经济舱)

凭据报销

注:正校级相当职务人员是指正校级干部和聘任为正高级职称人员。

校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以乘坐同等级公共交通工具。

第七条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在乘坐交通工具规定等级内,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八条 工作人员乘坐飞机出行,需按照《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郑财购[2015]5号)要求购买政府采购优惠机票。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九条 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第三章 住宿费

第十条 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一条 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见附件1,也可到财政部行政政法司网站(xzzf.mof.gov.cn)政策发布栏查询。出差住宿费按出差实际住宿天数计算,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的限额标准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第十二条 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三条 伙食补助费按照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省内出差每人每天100元包干使用。省外出差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地区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见附件1)。

第十四条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的,除接待单位按《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安排的一次工作餐外,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第五章 公杂费

第十五条 公杂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和通讯费用支出。

第十六条 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不再报销与市内交通(含往返驻地到机场、车站的交通费)、通讯相关的费用支出。

第十七条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市内交通费用。出差人员由学校派车的,公杂费减半发放。

第六章 报销管理

第十八条 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

公杂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十九条 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表》(见附件2),机票、车票、船票、保险费票据及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刷卡消费的,工作人员需写明情况,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报销。伙食补助费、公杂费,原则上转入职工公务卡。

外出考察、调研需提供调研单位确认函或者调研方案。

因工作原因,聘请外单位人员发生的差旅事项,我校只报销相关人员的交通和住宿费用,伙食补助和公杂费不予发放。

第二十条 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第二十一条 出差人员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如住在自己或亲友家里,以及到边远地区出差,无法取得住宿费发票的,由出差人员在出差审批表上说明情况并经财务处长批准,可以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其它实际发生住宿而无合理原因,无法提供住宿费发票的,一律不得报销差旅费。

出差人员当天往返未住宿的,城市间交通费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规定报销。当天往返但公务活动超过半天,或当天公务活动结束后需继续赶赴外地的,可安排午休房,房费在住宿费限额标准一半内凭据报销。

第二十二条 工作人员出差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符合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按本人实际乘坐火车硬座票价的60%给予补助。可以乘坐软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给予补助。乘坐全列软席列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以乘坐软卧。符合乘坐软卧规定而改乘软座的,按本人乘坐软座票价的40%给予补助。

第七章 特殊情况的差旅费

第二十三条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及公杂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单位按规定报销。除有明文规定或经物价部门批复同意的强制性培训项目外,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参加要求交纳培训费或食宿费用自理的会议和培训。确有必要参加的,需经部门主管校领导批准,凭会议或培训通知、审批文件及有关票据由单位报销,报销限额标准参照《郑州市市直机关培训管理办法》执行,超出限额标准的培训,由校长审批;其中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按规定报销,会议及培训期间费用在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单位不再发放公杂费。

第二十四条 经单位领导批准,工作人员脱产参加党校等进修班、业务学习班(不包括学历学位教育),在郑州市区学习的,学习期间学校不发放任何补助费。到郑州市区以外地方学习的,主办单位收取的学费未包含伙食补助费的,学习期间学校按每人每天50元的标准发给伙食补助费,报销本人学习期间学校至学习地往返一次城市间交通费。根据进修班、学习班主办单位实际收费情况在规定等级标准内凭据报销住宿费,不发放公杂补助费。培训班、进修班、业务学习班主办单位收取的学费包括伙食补助费的,个人应如实申报,学校不再发放伙食补助费。

第二十五条 工作人员到郑州市区以外参加市里统一组织的驻村帮扶工作的,由单位负责报销工作人员驻村工作期间往返郑州市区和暂住地城市间交通费及外出考察所发生的差旅费用,并根据工作人员实际驻村天数,按照每人每天发放100元生活补助费和40元交通补助。在疫情地区帮扶工作的,每人每天增加20元防疫费。驻村帮扶期间不报销住宿费。

第二十六条 工作人员被市委组织部或中央有关部(委、局)抽调到外地市或中直机关挂职锻炼、开展专项工作的,凭市委组织部或中央有关部(委、局)公函,按照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报销在途期间城市间交通费。挂职或抽调工作期间需自行安排食宿的,凭挂职或抽调单位财务部门证明,由单位在差旅费开支标准限额内据实报销住宿费,同时按每人每天100元和80元标准发放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工作人员经抽调单位人事部门批准在市内挂职锻炼(含见习、实习)的,挂职锻炼(含见习、实习)期间所发生的差旅、工作等费用由挂职锻炼(含见习、实习)单位负担。援藏、援疆干部的生活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工作人员在郑州市区以外长期开展审计、监督检查、巡视、案件查办、干部考察、活动督导、项目评审及救灾等专项工作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在单位差旅费开支标准限额内据实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单位差旅费开支标准执行。伙食补助费、公杂费可以按标准发给个人包干使用,也可由工作组统一掌握使用。

第二十八条 经学校领导批准,教职工带领学生到外地进行教学活动,报销往返交通费及住宿费,其他支出不执行差旅费标准,按学校教学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学校选派学生到郑州市区以外参加的各类比赛、演出、交流等活动,城市间交通费据实凭据报销。住宿费按不超过限额标准中其他人员(附件1)的50%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每生每天定额包干补助60元。

第三十条工作人员出差路线应走最短路线,绕道、超站车票、站台票、罚款等开支不予报销。

第三十一条 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第三十二条 违反差旅费管理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1)未经批准擅自出差的;(2)虚报冒领差旅费的;(3)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4)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5)转嫁差旅费的;(6)弄虚作假,虚开发票,冲抵差旅费的;(7)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一经查出,将追回相关资金,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三条 学校各单位应当加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相关负责人、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

第三十四条 学校各单位应当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对差旅活动及相关经费支出的审计监督。主要内容包括:(1)差旅活动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2)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3)差旅费报销是否符合规定;(4)差旅费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综合限额标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动态调整,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来规定与本规定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

附件1、郑州市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标准

附件2、差旅、会议、培训审批表

附件1

郑州市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标准

单位:元/人·天

序号

地区(城市)

住宿费标准

伙食补助费

公杂费

司局级

其他人员

旺季地区

旺季浮动标准

旺季

期间

旺季上浮价

司局级

其他人员

1

北京

全市

1100

650

500






100

80

2

天津

6个中心城区、滨海新区、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蓟县

800

480

380






100

80

宁河区

600

350

320






3

河北

石家庄市、张家口市、秦皇岛市、廊坊市、承德市、保定市

800

450

350

张家口市

7-9月、11-3月

1200

675

525

100

80

秦皇岛市

7-8月

1200

680

500

承德市

7-9月

1000

580

580

其他地区

800

450

310






4

山西

太原市、大同市、晋城市

800

480

350






100

80

临汾市

800

480

330






阳泉市、长治

市、晋中市

800

480

310






其他地区

800

400

240






5

呼和浩特市

800

460

350






100

80

其他地区

800

460

320

海拉尔市、满洲里市、阿尔山市

7-9月

1200

690

480

二连浩特市

7-9月

1000

580

400

额济纳旗

9-10月

1200

690

480

序号

地区(城市)

住宿费标准

伙食补助费

公杂费

司局级

其他人员

旺季地区

旺季浮动标准

旺季

期间

旺季上浮价

司局级

其他人员

6

辽宁

沈阳市

800

480

350






100

80

其他地区

800

480

330






7

大连

全市

800

490

350

全市

7-9月

960

590

420

100

80

8

吉林

长春市、吉林市、延边州、长白山管理区

800

450

350

吉林市、延边州、长白山管理区

7-9月

960

540

420

100

80

其他地区

750

400

300






9

哈尔滨市

800

450

350

哈尔滨市

7-9月

960

540

420

100

80

其他地区

750

450

300

牡丹江市、伊春市、大兴安岭地区、黑河市、佳木斯市

6-8月

900

540

360

10

上海

全市

1100

600

500






100

80

11

江苏

南京市、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镇江市

900

490

380






100

80

其他地区

900

490

360






12

浙江

杭州市

900

500

400






100

80

其他地区

800

490

340






13

宁波

全市

800

450

350






100

80

14

安徽

全省

800

460

350






100

80

15

福建

福州市、泉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

900

480

380






100

80

其他地区

900

480

350






100

80

16

厦门

全市

900

500

400






100

80

17

江西

全省

800

470

350






100

80

序号

地区(城市)

住宿费标准

伙食补助费

公杂费

司局级

其他人员

旺季地区

旺季浮动标准

旺季

期间

旺季上浮价

司局级

其他

18

山东

济南市、淄博市、枣庄市、东营市、烟台市、潍坊市、济宁市、泰安市、威海市、日照市

800

480

380

烟台市、威海市、日照市

7-9月

960

570

450

100

80

其他地区

800

460

360






19

青岛

全市

800

490

380

全市

7-9月

960

590

450

100

80

20

湖北

武汉市

800

480

350






100

80

其他地区

800

480

320






21

湖南

长沙市

800

450

350






100

80

其他地区

800

450

330






22

广东

广州市、珠海市、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

900

550

450






100

80

其他地区

850

530

420






23

深圳

全市

900

550

450






100

80

24

广西

南宁市

800

470

350






100

80

其他地区

800

470

330

桂林市、北海市

1-2月、7-9月

1040

610

430

25

海南

海口市、三沙市、儋州市、五指山市、文昌市、琼海市、万宁市、东方市、定安县、屯昌县、澄迈县、临高县、白沙县、昌江县、乐东县、陵水县、保亭县、琼中县、洋浦开发区

800

500

350

海口市、文昌市、澄迈县

11-2月

1040

650

450

100

80

琼海市、万宁市、陵水县、保亭县

11-3月

1040

650

450

三亚市

1000

600

400

三亚市

10-4月

1200

720

480

序号

地区(城市)

住宿费标准

伙食补助费

公杂费

司局级

其他人员

旺季地区

旺季浮动标准

旺季

期间

旺季上浮价

司局级

其他人员

26

重庆

9个中心城区、北部新区

800

480

370






100

80

其他地区

770

450

300






27

四川

成都市

900

470

370






100

80

阿坝州、甘孜州

800

430

330






绵阳市、乐山市、雅安市

800

430

320






宜宾市

800

430

300






凉山州

750

430

330






德阳市、遂宁市、巴中市

750

430

310






其他地区

750

430

300






28

贵州

贵阳市

800

470

370






100

80

其他地区

750

450

300






29

云南

昆明市、大理州、丽江市、迪庆州、西双版纳州

900

480

380






100

80

其他地区

900

480

330






30

西藏

拉萨市

800

500

350

拉萨市

6-9月

1200

750

530

120

80

其他地区

500

400

300

其他地区

6-9月

800

500

350

31

陕西

西安市

800

460

350






100

80

榆林市、延安市

680

350

300






杨凌区

680

320

260






咸阳市、宝鸡市

600

320

260






渭南市、韩城市

600

300

260






其他地区

600

300

230






序号

地区(城市)

住宿费标准

伙食补助费

公杂费

司局级

其他人员

旺季地区

旺季浮动标准

旺季

期间

旺季上浮价

司局级

其他人员

32

甘肃

兰州市

800

470

350






100

80

其他地区

700

450

310






33

青海

西宁市

800

500

350

西宁市

6-9月

1200

750

530

120

80

玉树州、果洛州

600

350

300

玉树州

5-9月

900

525

450

海北州、黄南州

600

350

250

海北州、黄南州

5-9月

900

525

375

海东市、海南州

600

300

250

海东市、海南州

5-9月

900

450

375

海西州

600

300

200

海西州

5-9月

900

450

300

34

宁夏

银川市

800

470

350






100

80

其他地区

800

430

330






35

新疆

乌鲁木齐市

800

480

350






120

80

石河子市、克拉玛依市、昌吉州、伊犁州、阿勒泰地区、博州、吐鲁番市、哈密地区、巴州、和田地区

800

480

340






克州

800

480

320






喀什地区

780

480

300






阿克苏地区

700

450

300






塔城地区

700

400

300






序号

地区(城市)

住宿费标准

伙食补助费

公杂费

司局级

其他人员

旺季地区

旺季浮动标准

旺季

期间

旺季上浮价

司局级

其他人员

36

河南

郑州市辖区(金水区、二七区、中原区、管城区、惠济区、郑东新区、航空港区、高新区、经开区)

900

480

380






100

80

其他省辖市辖区

800

480

330

洛阳市市辖区

1-4月上旬

1200

720

500

各县(市)、郑州市上街区

700

400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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