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郑州幼专党政办公室工作纪律准则

发布日期:2017年04月27日 10:34    浏览次数:

为塑造党政办良好的窗口形象,推进办公室各项工作的规范化、有序化开展,特制定党政办公室工作纪律准则如下:

1、办公室人员正常上下班时间:上午8:00上班,11:30下班;下午14:30上班,17:30下班。

2、办公室安排工作日值班制度,每日值班人员早晨7:30到岗,中午12:00离岗,下午14:00到岗,18:00离岗。每日值班人员早上8:00前打扫一次卫生,要求不留死角,确保办公室清洁。及时接听电话并认真记录来电内容。如有急事需用车,协助调配车辆。

3、办公室人员做好每日签到,确保上班第一时间签到,若不签则视为缺岗。

4、严格执行逐级请假制度,请假3天内由主任审批,3天及以上由分管领导审批。请假一律以假条为准(如遇特殊情况,应电话请假,事后补假条),凡未经批准或没有假条而擅自离岗的,一律以旷工论处,扣除相应的工资。

5、办公室工作人员需注意基本的礼仪规范,对外来办事人员做到热情、周到、礼貌、尊重、耐心和细心。

6、办公室人员必须树立保密观念,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认真保管好密级文稿、电子文档等,及时销毁密级文件,印制好的印刷版和作废的印刷件,不得随意将文稿中需要保密的事项透漏给他人。

7、注意同志间的互相协作。常规工作原则上按照职责分工进行任务分配,对分配的临时性工作无论是否在自己职责范围都需认真及时完成。办公室同志之间互相协助,互相交流,尤其是处理一些主要领导交办的紧急性工作时,需外出或手头有多项工作时,可主动寻求帮助,避免人走工作停,影响工作进度。